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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定金和意向金有什么区别?
来源: 乐居买房      时间:2023-06-28 00:23:34
摘要 房屋买卖过程中,很多购房者在看房选房的时候会被卖家要求缴纳一些定金或者诚意金,以表示买房的意向。购房者经常搞不清楚这俩关于钱的概念,就容易引发各种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过程中,很多购房者在看房选房的时候会被卖家要求缴纳一些定金或者诚意金,以表示买房的意向。购房者经常搞不清楚这俩关于钱的概念,就容易引发各种房产纠纷。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搞清楚这两个词的微妙区别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关于“定金”的规定将全部废止,须引起注意。

《民法典》对导致定金责任的违约行为予以了限制,即该违约行为一定要达到“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否则不得适用双方约定的定金罚则。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意向金

严格来说,意向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如果房东签收你的意向金后,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就算有其他客户出的价格比你高,房东也不能反悔,否则就要双倍返还,这对房东是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制约。

定金与意向金的区别

第一、约束力不同:意向金交付中介机构是不能约束卖方的,业主的房子还是可以出售给其他买受人,而买受人也可以选购其他房屋,不涉及违约等问题;定金则会约束买卖双方,如有一方反悔,那么定金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

第二、表现形式不同:意向金需要签订《委托支付买卖协议书》,而定金需要签订《定金协议》

第三、签约主体不同,意向金由买家和中介签订两方协议,定金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签订。

在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不会对卖方构成约束。支付定金一定要签署定金合同,买卖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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